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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生 须 知 |
发布日期:[2015/10/15] 共阅[ 6463 ]次 |
一、考生应诚信参考,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 二、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有效身份证件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考生入场后,要按座位号入座,将本人《准考证》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方,以便查验。 三、考生进考场,除可携带考试用2B铅笔、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个别允许携带计算器的课程,计算器也不得有存储功能。 四、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卷后,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,字迹是否清晰。如遇此类问题,可举手询问(涉及试题内容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)。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书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等有关内容。按规定抄写考生笔迹确认内容,仔细阅读答题卷上注意事项。 五、开考指令发出后,考生才能开始答题。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,离考试结束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。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 六、必须在答题卷上规定的区域内按要求答题。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准在答题卷上做任何标记,违反者,该答题卷无效。 客观题作答,要用2B铅笔填涂,须将该题填涂框填满,若需修改,应用橡皮擦擦除干净后重新填涂。 主观题作答,必须使用 七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卷,不准将试卷、答题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 八、考试终了指令发出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,按要求整理好草稿纸、试卷和答题卷,听从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离开考点。 九、考试期间请注意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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